厦门市商标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关于协会协会活动会员风采政府公告法律法规商标新闻商标知识商标案例品牌展示商标论坛办事指南
类别选择: 关键字:   


百度竞价排名不正当竞争案握手言和(2010-7-28 9:07:00)

 

北京史三八医疗美容医院(下称史三八美容院)在百度网搜索自己的字号“史三八”,竟链接至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下称伊美尔美容院)的宣传网站。前者将后者以及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告上法庭。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上诉方也已撤回上诉。

史三八美容院诉称,其是史三八女士开办的医疗美容医院,“史三八”是该院字号,有较高知名度。伊美尔美容院将“史三八”作为关键词通过百度搜索引擎网站发布广告,导致消费者在百度网搜索“史三八”一词时,链接至伊美尔美容院的宣传网站,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企业名称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而伊美尔美容院也认可其确实使用“史三八”作为关键词参与了百度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但这并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百度公司认为,其在接到投诉后,已将“史三八”关键词做了下线处理,在主观上没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因此,上述两被告均请求驳回史三八美容院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伊美尔美容院擅自将“史三八”三个字作为关键词参加“百度竞价排名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百度公司在本案中未尽到承诺的审查义务。一审判决后,伊美尔美容院和百度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二审期间,北京二中院法官了解到“史三八”一词包含姓名权、企业名称字号权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多项权利的集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问题没有争议,而是对法律有不同的理解。于是,法官从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解决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广告法中对广告的界定等方面对案件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剖析,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就目前网络搜索服务提供商注意义务的界定进行了利益平衡的考量。最终,各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编辑:张小奇

关闭窗口〗    
本网站由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主办    厦门市财富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办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工商局大楼 邮编:361004 备案证号:闽ICP备07502844号
厦门精艺达语言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03级电子商务同学美工设计